道华房产律师团
  • 首页
  • 团队简介
  • 专业领域
    • 房产·小产权纠纷
    • 遗嘱·遗产继承
    • 离婚·分家析产
    • 征收·拆迁补偿
    • 回迁指标房纠纷
    • 房地产开发领域
  • 经典案例
    • 道华房产·十大经典案例
    • 道华小产权·十大经典案例
    • 道华实战·房产案例
    • 道华实战·小产权案例
    • 道华律师·案例评析
  • 专业研究
    • 经典代理词
  • 房产资讯
    • 热点关注
    • 法规速递
    • 办案心得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繁简
首页 > 经典案例 > 道华律师·案例评析

道华案例评析 | 集资房交易中卖家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再次与他人进行交易后,原买家能否主张一房二卖要求赔偿损失

来源:道华房产律师团 2023-07-06 阅读量:

集资房买卖纠纷

案件简介

2016年9月4日,原告王某志、黄某燕作为买方,被告乐某龙作为卖方,第三人东莞市丰瑞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经纪方,三方共同签订一份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,约定:被告将其名下的位于虎门镇××楼××房的物业转让给原告,该物业总楼价为380000元;如遇国家政策影响而不允许过户的,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,退回已交款项。同日,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20000元,向第三人支付中介费用11000元。经查,案涉房屋已于2015年11月9日取得房地产权证(证号:粤房地权证莞字第××号),权属人为被告乐某龙,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为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,权利性质为集资房。

2017年12月,因案涉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,被告通过中介公司通知原告解除案涉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。原告不愿意解除合同故不同意提供账号,故定金一直未退还原告。

2019年3月底左右,房管部门通知原告称案涉房屋可以继续办理过户手续。

2019年5月7日,被告与王某平签订《房地产转让合同》,约定由被告将案涉房屋转让给王某平,转让价格为598000元。

原告提出诉讼请求:

1、确认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解除;

2、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原告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198000元(按被告转售利益减去20000元计算,即598000-380000-20000=198000)。

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:

1、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9月4日签订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已经解除;

2、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退还定金20000元;

3、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案例解析

本案的争议焦点为:被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,若是,其违约责任如何承担。

第一,原被告双方签订案涉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后发现案涉房屋因政策问题暂无法过户,根据案涉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明确约定,“如遇国家政策影响而不允许过户的,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,退回已交款项”,从词义上看,该内容事实上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后果,属于合同的约定解除权,其中“国家政策”,在案涉交易的语境下,亦应包括交易物业所在地区行政部门关于房屋交易的相关政策。因此,若案涉物业因政策原因无法过户,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,收取款项的一方应退还款项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
第二,被告主张其于2017年12月通知第三人解除案涉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,第三人对此予以承认,再结合被告收回钥匙、房产证以及对案涉物业重新进行装修的事实,可以推定该事实具有较大可能性。再根据原告与被告的短信聊天记录可知,原告承认其于2018年快年底的时候接到第三人通知称被告要求退回定金,由于双方此前已付款项仅有定金一项,故被告要求向原告退还定金,其实质是行使合同约定的解除权以及按约定处理已付款项。因此,可以认定被告解除合同的通知于2018年接近年底时已经送达原告。

第三,案涉物业直至2019年3月底因政策调整才可以继续过户,即被告通知原告解除合同时,合同约定的“国家政策影响而不允许过户”的条件依然成就,被告享有约定解除权。

第四,政策原因属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且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改变的因素,故双方均不能预见该原因何时消灭,也未能针对此情况协商确定新的履行方式,如限制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,则意味着该交易处于无明确期限的停滞状态,该结果显然与双方的合同目的相悖。

综合前述各点,可以认定原、被告签订的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于2018年接近年底时因被告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。合同解除后,被告再无协助原告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的合同义务,故原告以此为由主张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其赔偿损失,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。

道华律师提醒

1、因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政策出台导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,以致一方当事人缔约目的不能实现,该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 

2、对于一方当事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契税损失,在双方当事人对于案涉合同的解除均无过错的情况下,可由双方当事人其于公平原则平均分担。

更多案例

广州回迁指标房买卖,原业主一房二卖无法交房,法院判:解除合同,卖家退房款,双倍返还定金30万!

广州回迁指标房买卖,原业主一房二卖无法交房,法院判:解除合同,卖家退房款,双倍返还定金30万!

2024-06-14 239人看过

导语:委托人陈某因看好回迁房的升值空间,便于2021年向其朋友王某购买了一套回迁房,约定房屋总价为98万元。后王某原住宅处所在的地块如期进行拆迁并进行摇珠分房,

道华案例评析 | 开发商隐瞒楼盘情况,业主起诉撤销合同,退房退款赔付利息

道华案例评析 | 开发商隐瞒楼盘情况,业主起诉撤销合同,退房退款赔付利息

2024-04-26 633人看过

开发商隐瞒的后果,开发商隐瞒楼盘的真实情况,业主是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,本文我们来看一则案例。案件简介:2018年8月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,约定在2020年12月30日前,被告向原告交付该商品房。2019年7月23号,原告偶然间发现了其购买的这个楼房,前面多了一个风机房,也多次与被告的工作人员反映,购买楼房客厅的正前方有风...

道华案例评析|如何正确购买带有租约的房屋

道华案例评析|如何正确购买带有租约的房屋

2024-04-26 173人看过

一、案情简介: 2013年3月29日,两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十五份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合同约定被告将案涉房屋出售给两原告。 同时,被告告知原告该房屋带有租期为十年的租约,要求两原告承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,原告遂在合同补充协议栏注明“客户已知晓该房屋已租赁并承诺原租赁继续有效”。 此后,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就原租赁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办理变更手续,被告...

道华案例评析 | 仅签订认购协议,支付购房款后该房屋被出售他人,判决其支付一倍购房款作为违约金

道华案例评析 | 仅签订认购协议,支付购房款后该房屋被出售他人,判决其支付一倍购房款作为违约金

2024-04-26 240人看过

案情简介:2016年8月17日,李某与某公司签订《认购协议书》及附加协议,约定由李某购买某公司开发的1栋1号房屋。后李某向某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及相关费用,但某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房屋及办证。现某公司已将涉案房屋另售他人。裁判结果:一、解除双方签订的《认购协议书》及附加协议;二、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支付李某购房款及代加费合计XXXX...

联系我们

联系道华律师事务所

咨询热线:400-8098-982

律所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-811(市民中心旁)

热门案例

  • 道华案例评析 | 开发商隐瞒楼盘情况,业主起诉撤销合同,退房退款赔付利息
  • 道华案例评析 |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,购房者除主张逾期损失及租赁损失外,如何实现自身权益最大化?道华律师以案释法助力购房者维权
  • 道华案例评析 | 深圳小产权房因拆迁可获利益巨大,确权受阻,宝安法院: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,合同有效!
  • 道华案例评析 | “精装房”、“地铁口”、“零首付”,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,法院最终判决赔偿损失
  • 深圳南山回迁安置指标买卖纠纷,深圳房产律师助力买家解除合同,卖家退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60万元
  • 道华案例评析 |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方位布局与合同约定相反,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

相关标签

房产买卖纠纷
二手房买卖纠纷
房产继承
拆迁补偿纠纷
房屋买卖
小产权房纠纷
退房纠纷
二手房纠纷
房产合同违约
开发商虚假宣传
逾期交房
房屋拆迁
房屋质量问题
房屋确权
买房退定金
拖延过户
拆赔标准
协商谈判
房屋确权流程
商铺转让
  • 专业领域

    • 房产·小产权纠纷
    • 遗嘱·遗产继承
    • 离婚·分家析产
    • 征收·拆迁补偿
    • 回迁指标房纠纷
    • 房地产开发领域
  • 经典案例

    • 道华房产·十大经典案例
    • 道华小产权·十大经典案例
    • 道华实战·房产案例
    • 道华实战·小产权案例
    • 道华律师·案例评析
  • 关于我们

    • 团队简介
  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-811(市民中心旁)

    400-8098-982

    daohualaw@163.com

  • 关注我们

  • 友情链接
道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房产律师
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106298号-3
Site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