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房产,到底是要份额还是要钱呢
很多人处理父母遗产时,都会纠结,我到底是要这套房的份额,还是要对应的钱呢?当事人总怕自己吃亏了,不知道怎么办。本文道华房产律师来给大家简单分析解答这个问题。
继承房产,到底是要份额还是要钱呢?
举个例子,假设父母留了一套,价值200万的房子,有两个子女,继承分割时怎么选呢?
如果双方谈得拢,比如哥哥想要房,妹妹只要钱,直接按这个办就行了。哥哥继承房产,妹妹拿100万的补偿款,签字确认,一步到位,后续也没争议,但现实中,麻烦在哪呢?不是谈不拢钱,而是没谈清楚钱!
很多人以为,法院会直接判各占50%的产权,但其实错了,法院会优先判一方拿房,加给对方补钱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156条的规定,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,不损害遗产的效率,不易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,或者共有等方法来处理。
比如妹妹要100万,哥哥能付的话,法院直接判哥哥补钱拿房,只有双方都坚持共有,或者房价争议大,才各判各占50%,可一旦判了共有,麻烦就来了:谁住谁修?房能不能卖?租金怎么分?全没有协议,这时候你想变现50%的份额,发现对方不愿意买你那一半房子,又不能单独卖,得俩人签字,你想把这份额变成现金。这种情况下,就要到法,再次进行一次诉讼了,叫“共有物分割”,或者你们双方俩人同意一致,签字把这个房子卖了分钱,如果打继承官司时,你主动提分割房子,比如申请拍卖分价款,法院可以一起判,只要当初没有提,只能事后再打一遍,共有物分割之诉,费时费钱还伤感情。
律师给你三个关键的提醒:
第一,别迷信遗产公证,必须办公证只是可选的方案,也可以选择诉讼解决;
第二,选份额还是选钱,看这两种情况,适合要份额的人是哪种人呢,自己没房住,想留给孩子,或者看好了房子涨价,拿房子后记得补钱给对方,适合要钱的人,就是急需用钱,不想和家人共有的,直接拿现金最省心,省得未来为租金卖房扯皮。
第三,签协议打官司时,必须写死这句话,位于哪里的房子归某某所有,多长时间内向某某支付多少万元的补偿款,千万别写各占50%这种模糊话,
最后说透关键,法院不是爱判共有,是你没提清楚,诉求分成了共有物,也别怕再起诉共有物分割,起诉时可以直接申请拍卖分现金,不需要对方同意。想一步到位少麻烦,现在就想清楚,你到底是要房还是要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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